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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李廷晨律师 李廷晨律师,男,1983年生,本科学历,法学学士,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、创始合伙人,系云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、临沧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、临沧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曾获得“云南省优秀律师”、“临沧市十佳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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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李廷晨律师

手机号码:13987031201

执业证号:15309200810217640

执业律所: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恒基广场9楼A918

成功案例

打群架怎么判刑?

一、打群架怎么判刑

打群架一般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、聚众斗殴罪,如果致人重伤、死亡的,涉嫌故意伤害罪、故意杀人罪,具体涉嫌罪名要看案情,一般涉案人员会被拘留,但要看具体情节、作用大小,有的可能取保候审。按实际情况,在聚众斗殴过程中将人打死,涉嫌故意杀人刑事犯罪或者故意伤害刑事犯罪。按故意杀人刑事犯罪进行定罪的,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按故意伤害刑事犯罪进行定罪的,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致人死亡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

打群架怎么判刑


二、相关法律规定

打架斗殴有可能涉嫌犯聚众斗殴罪或寻衅滋事罪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(1979年7月1日通过 1997年3月14日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)

第二百九十二条【聚众斗殴罪】聚众斗殴的,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:

(一)多次聚众斗殴的;

(二)聚众斗殴人数多,规模大,社会影响恶劣的;

(三)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,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;

(四)持械聚众斗殴的。

聚众斗殴,致人重伤、死亡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、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第二百九十三条【寻衅滋事罪】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

(一)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(二)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

(四)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

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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